爆炸性粉尘环境区域划分定义
区域:根据爆炸性粉尘/空气环境出现的频次和持续时间对爆炸性粉尘环境划分20区、21区、22区的场所。
20区:空气中爆炸性环境以可燃性粉尘云的状态连续出现、长时间存在或频繁出现的场所。
21区:在正常操作过程中,空气中爆炸性环境以可燃性粉尘云的状态可能出现或偶尔出现的场所。
22区:在正常操作过程中,空气中爆炸性环境以可燃性粉尘云的状态不可能出现的场所,如果出现仅是短时间存在的场所。
摘录自GB12476.1—2013《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一部分:通用要求》
爆炸性气体环境区域划分定义
区域:根据爆炸性粉尘/空气环境出现的频次和持续时间把危险场所分为0区、1区、2区的区域。
0区:爆炸性气体环境连续出现或频繁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1区:在正常运行时,可能偶尔出现爆炸性气体环境的场所。
2区:在正常运行时,不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环境,如果出现,仅是短时间存在的场所
摘录自GB3836.14—2014《爆炸性环境 第14部分:场所分类爆炸性气体环境》